活動內容
活動內容:第三大點工作要求的性質及規范(共三點)
一、加強組織落實。各縣區工信部門要加強指導,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確定服務目標,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服務活動,廣泛收集企業服務訴求,大力推動各類服務機構與企業互動對接,不斷提高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服務實效。積極探索建立服務激勵和效果評價機制,及時總結服務成效和典型案例。
二、強化服務響應。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國家及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要及時響應。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信息類、培訓類平臺每家年服務企業1000家以上,技術類、創業類、融資類平臺每家年服務企業500家以上,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每家年服務企業300家以上。國家和省級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對基地內企業服務做到全覆蓋。